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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《克拉玛依市农业生产设施登记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 及其附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
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完善农业生产设施权能,加强农业生产设施管理,维护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,推动乡村产业振兴,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,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,形成了《克拉玛依市农业生产设施登记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附件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
1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33号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发展科。(邮编:832000)。来信请注明“《克拉玛依市农业生产设施登记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附件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2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xiaojun8801@163.com。
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。

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局

2022年9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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