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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系列报道之三

打造天蓝水碧生态宜居之城

——我市高质量保持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纪实

水质洁净的三坪水库。(图片由市生态环保局提供)

(图片由市生态环保局提供) 2022年6月,康城小学的学生到市环境科研监测中心站参观。

(图片由市生态环保局提供) 2022年6月5日,市生态环境局开展“六五环境日“主题活动。

本报全媒体记者 杨艺佩杉

通讯员 黎陈

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,环境就是民生,青山就是美丽,蓝天也是幸福。

近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道路,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,我市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逐步提升,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迈上新的台阶,一张张“绿色”成绩单精彩而亮眼——空气质量优良率屡创新高,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9.7%,绿化覆盖率高达43.4%。

从戈壁小城到宜居之城,城市发展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,让克拉玛依人的幸福感、归属感、获得感不断提升。

深入推进环境治理

树立环保典范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。今年是我市保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一荣誉的第18年,也意味着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迈入了新阶段。

近年来,为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,市委、市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,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,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2003年,我市成为全疆唯一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的地级市。2004年,根据《国家环境保护“九五”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》,我市因已具备国家卫生城市荣誉,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达标且环保投资符合标准,成为全疆第一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。

2022年,我市进一步加快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,深化生态环境“放管服”改革和“三线一单”成果落地应用,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,优化产业布局,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;积极应对气候变化,开展重点排放企业自主减排,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,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再改善。

此外,我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,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,确保全市核与辐射安全,提升固体废物、医疗废物、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处置利用能力,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及处理能力,做好各类环境风险舆情应对。

人人共享清新空气

空气质量向好。《克拉玛依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《克拉玛依市“十三五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》……近年来,我市先后出台、落实了近10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,实施约235项重点任务及工程项目,有效保证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。

2021年,我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.0%,较2020年提高2.5%,PM2.5平均浓度下降11.5%,PM10平均浓度下降11.1%,在全疆各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第三,在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大幅提高。与2014年相比,2021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由第196名提高到第102名。

专项成果显著。近年来,“奎-独-乌”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正在加紧推进。我市在有关区域内新建5套VOCs(废气治理)在线监测系统,实现对重点区域废气治理中的100多种组分开展在线监测。其中,2018年独山子石化公司在炼化厂界及厂区内布设共14个在线监测点位和2套废气治理在线监测系统,实现对污染物的实时监控、精准排查。

在治理大气污染方式上,我市也倡导有关企业做表率、树标杆。以独山子石化公司为例,近年来该公司在环保工作方面已投入19亿元,实施各类环保措施项目90余项。此外,2021年,我市牵头组织签订了有关兵地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框架协议,有力推动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。

协同治理大气。2021年起,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,标志着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加明确规范的制度措施。同时,我市把碳达峰、碳中和纳入全市生态环境规划整体布局,督促我市8家重点企业做好线上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填报工作,组织发电行业3家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,帮助重点企业开展氮氧化物与二氧化碳协同减排试验。试验成功后预计每年可减少1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,减少使用7049吨标煤。

水源质量安全放心

加强污水管理。目前,我市5座污水处理厂全面执行国家城市污水最严格排放标准,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40%以上。随着2022年《自治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》的落实,我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。

针对企业合法合规排污,我市把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作为工作核心,在辖区重点企业及工业聚集区内加强污水处理环境监管要求,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在排污口安装实时监控设备,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、开展全天候监控,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。

2021年,我市制定了有关处理医疗废水的实施方案,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补齐设施短板,提高污染治理能力。在具体做法上,我市坚持每周对全市各公立医院、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及排放情况进行视频调度,并对有关医疗机构、集中医学观察点、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,确保医疗污水规范处置、达标排放。

保证饮水质量。通过常态化开展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巡查检查和清理整治,近年来,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结果均为优秀级,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走在全疆前列。2021年,全市两条河流监测水质达到优良级别的比例均达100%,全市3个水库的监测点位水质均达优质标准,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符合或优于良好水质标准。

土壤环境洁净卫生

严控土壤污染。近年来,我市大力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截至目前,已完成17个地块的调查报告评审。根据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,调查结果显示,被检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。

在此基础上,我市进一步强化对全市2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管理监督,加大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信息公开;开展全市固体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,检查“一废一库一品”(危险废物、尾矿库、危险化学品)企业78家,完成全部17项问题整治。

管好医疗废物。作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一环,我市持续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的监督,保障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安全稳定运行,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达到35吨/天;定期对有关工作现场开展视频调度,按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送每日调度内容,保证医疗废物“日产日清”。目前,我市共有两家企业专门处理医疗废物。据统计,今年1月至9月11日,我市共处置医疗废物584.3吨。

全民共建宜居之城

树立绿色意识。去年,我市出台《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》。自此,全市上下掀起了关于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生活方式的热潮,为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。

在此背景下,我市每年都会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。市民可以免费参观我市监测、污水处理、固体废物处置等环保设施,今年以来,共有800余人次市民参观。

与此同时,我市近年来持续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亮点成效,共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电视新闻报道9篇,报纸类新闻报道30余篇,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采用信息127条,“双微”(微信和微博)宣传做到每日更新,累计发布4500余条内容,形成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。

宣传活动丰富。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,我市会开展大量宣传活动,依托上层大力推动,公众积极参与的模式,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,让每一个企业、每一个家庭、每一位市民都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者、宣传者、推动者,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。

以上工作,详细记录了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历程。未来,在绿色打底的画卷上,我市将坚持走生态与经济融合发展之路,努力建设生态美、产业优、百姓乐的幸福宜居之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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